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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电缆 

发布时间:2020/11/09
计算机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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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计算机电缆(以下简称电缆)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产品适用于发电、冶金、石化等工矿企业集散系统、电子计算机系统、自动化系统的信号传输及检测仪器、仪表等,做连接线。

  1.引用标准

  GB2951电线电缆机械物理性能试验

  GB3048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3953电工圆铜线

  GB4005电线电缆交货盘

  GB4909.2裸电线试验方法尺寸测量

  GB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8815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稀塑料

  CH2-1398低密度聚乙稀树脂

  2.使用环境:

  1.工作温度:一般型不超过70℃,型号后带105的最高不超过105℃。

  2.最低环境温度:固定敷设-40℃非固定敷设-15℃。

  3.额定电压U0/U450/750

  4.最小弯曲半径:无铠装层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带铠装层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3.型号、名称

  3.1.1型号结构组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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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绝缘线对应绞合成线组。

5.5  缆芯

5.5.1  一对线芯应采用对绞,绞合节径比不大于20倍;两对线芯应采用复对绞,绞合节径比不大于25倍。两对及以上的电缆应采用对绞线组按同心式绞合成缆芯,最外层绞合方向为右向,相邻两层之间的绞向必须相反。同一层中相邻两对线组应采用不同的绞合节距,外层绞合节径比不大于20倍。

5.5.2  绝缘线芯间的间隙允许采用非吸湿性材料填充。

5.6  包带

5.6.1  电缆的缆芯外面应采用非吸湿性和非吸油性的绝缘带重叠绕包或纵包。绕包带应扎紧,其重叠部分应不小于带宽的20%,最小不得低于3mm

5.7 隔离带

5.7.1  隔离带采用耐高温聚脂膜。

5.8  编织屏蔽

5.8.1  圆铜线编织屏蔽用圆铜线应符合GB3953 的规定。其编织密度应不小于80%。编织用圆铜线的标称直径应符合表5.2.3中的规定。

5.8.2  屏蔽层不允许整体接续,露出的铜线头应修齐。每1米长度上允许更换金属线锭一次。

5.8.3  编织密度(K)用百分数表示,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  K——编织密度,%

Kf——单向覆盖系数;

L——编织节距,mm

D——编织层平均直径,mm

d——圆铜线直径,mm

m——锭子数;

n——每锭根数。

 

5.9     外护套

5.9.1  采用聚氯乙烯电缆料,其性能应符合 GB 8815 的规定。

5.9.2  外护套应紧密挤包在缆芯、屏蔽层上,且应容易剥离而不损伤绝缘、内护层、屏蔽层。外护套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裂缝、气泡、夹杂或其他机械损伤。

5.9.3  外护套的标称厚度应符合表5.2.3中的规定。

5.9.4  外护套的平均厚度值应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最薄点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5%~0.1mm

5.9.5  外护套老化前、后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7的要求。

5.10  电缆外径

   电缆外径应符合表5.2.3中的要求(最大外径)。

5.11  成品电缆

5.11.1  电缆导电线芯不得有断线、对间连电、混线现象。

5.11.2  电缆工作对的直流电阻差应不大于环阻的2%

5.11.3  耐交流电压性能:电缆绝缘线芯间及绝缘线芯与屏蔽间应能经受历时 5min3.0kv交流电压的试验,不允许有击穿和闪络现象。

5.11.4  电缆任意对线组的工作电容1类导体应不大于85pF/km, 5类导体应不大于98pF/km

5.11.5  低温静弯曲性能:电缆应经受低温静弯曲试验。试验温度为-10。试验后电缆表面不应有目力可见的裂纹与破口。

 

5.11.6  低温冲击试验:电缆应经受低温冲击试验。试验温度为-10。试验后电缆表面应无损失,线芯间无断路和短路。

5.11.11  低温拉伸试验:电缆应经受低温拉伸试验。试验温度为-10

5.11.12  高温试验:电缆应经受高温试验。试验后电缆表面不应有目力可见的裂纹与破口。

5.11.13  湿热试验:电缆应经受湿热试验。高湿温度+40℃,周期6d。试验后应立即检查,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Ω·km,线间耐工频电压1.5kv1min 不击穿,且电缆表面无皱纹、气泡、裂纹。

5.11.14 交货长度:

① 电缆交货长度应不小于200m

② 用户对供货长度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双方协议长度交货。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本规范中除环境试验在有关条款中规定以外,其他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环境温度: 15~35

    环境相对湿度: 45%~75%

    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6.2  绝缘厚度测量

6.2.1  步骤

   绝缘厚度按GB/T2951.18.1规定的方法测量。

   应在至少相隔 1m  3 处各取一段电缆试样。

   每根动力线芯、控制线芯的绝缘厚度均应测量,其他绝缘线芯若有绝缘厚度的要求也应测量。

6.2.2  结果评定

   每根绝缘线芯取3段绝缘式样,测得18个值(以 mm 为单位),应计量到小数点后第3位,并按GB 8170 规定修约。

   所测全部数值的最小值应作为绝缘最薄处的厚度。

 

6.3  护套厚度测量

6.3.1  步骤

   护套厚度按GB/T2951.18.2规定的方法测量。

   应在至少相隔1m3处各取一段电缆试样。

6.3.2  结果评定

   每根绝缘线芯取3段绝缘试样,测得18个值(以mm为单位),应计量到小数点后第3位,并按GB 8170 规定修约。

   所测全部数值的最小值应作为护套最薄处的厚度。

6.4  外径的测量

6.4.1  步骤

   电缆外径应按GB/T2951.18.3 规定的方法测量。

   应在至少相隔1m3处各取一段电缆试样。

6.4.2  结果评定

   所测得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外径平均值(以mm为单位),应计量到小数点后第2位,并按GB 8170 规定修约。

6.5 印刷标志耐擦性试验

  1团浸水脱脂棉或1块棉布轻轻擦拭10次后,字迹仍应清晰可辩。

6.6 导电线芯通电试验

  采用直流电压为36v及以下的指标器或指示灯检查。

6.7 导电直流电阻测量

6.7.1  步骤

  导体直流电阻测量按GB/T3048.4规定的方法试验。

  试样应在试验环境中放置足够长的时间,使温度平衡,在试样放置和试验过程中,环境温度变化应不大于±1

6.7.2 结果评定

  计算结果所取有效数字位数应与产品规范规定一致。

6.7 绝缘电阻的测量

  绝缘电阻的测量按GB/T3048.56)规定的方法试验。

  绝缘电阻应换算成20℃时的绝缘电阻

6.8 交流电压试验

6.9.1  步骤

  交流电压试验按GB/T3048.8规定的方法试验。

6.9.2  结果评定

  试样在施加所规定的试验电压和持续时间内无任何击穿现象。

6.9   内外护层热老化试验

6.10.1  步骤

  内外护层热老化试验按GB/T2951.2规定的方法测试。

6.10.2  结果评定

试验结果应符合表7的规定。

6.10  工作电容测量

6.11.1  步骤

  电缆任意线组的工作电容按GB5441.2规定的方法试验。测试频率为800Hz

6.11.2  结果评定

  应计量到小数点后第3位,并按GB8170规定修约。

6.12 低温静弯曲性能试验

  常温下,将试样在木轴上绕成圈,MHYVR  MHYBV MHYVBR 型电缆用木轴直径等于电缆外径的10倍,密绕3圈;其他型号电缆木轴直径等于电缆外径的20倍,绕1圈,然后放入-10±3℃的低温箱内试验2h,取出后立即检验。

6.13 低温冲击试验

6.13.1  步骤

  低温冲击试验按GB/T2951.48.5规定的方法试验。

  至少3个成品电缆试样,每个试验长度至少是电缆直径的5倍,最短150mm

6.13.2  结果评定

  试验后不应有目力可见的裂纹。

6.14  低温卷绕试验

  低温卷绕试验按GB/T2951.48.2规定的方法试验。试验温度为-10

6.15 低温拉伸试验

  低温拉伸试验按GB/T2951.48.4规定的方法试验。试验温度为-10

6.16  高温试验

  将试样平直地或卷成直径不小于电缆外径30倍的圈放入100±2℃的恒温箱中,放置168h;取出后在常温下恢复1h,然后将试验在10倍电缆外径的圆柱上连续绕解10次。试验后应立即检查护层表面。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电缆的检验分为型式试验、抽样试验和例行试验。

7.2  型式试验(T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①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② 正式生产后,如工艺、配方、结构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③ 换发产品检验合格证时;

④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需仲裁时;

⑤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7.3  抽样试验(S

7.3.1  抽样方法

   产品批量小于5km,抽样不得少于5km时,每增加5km,增加试样1段。

7.3.2  抽样试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应从不同卷(盘)中另取双倍试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应对该批电缆就不合格项目进行100%的检查,不合格者为不合格产品。

7.4  例行试验(R

   产品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能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 制造厂名称;

② 产品型号及规格;

③ 长度(m);

④ 制造年月日或生产批号;

⑤ 标准编号;

⑥ 质量检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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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标志

  8.1识别标志

  8.1.1电缆护套表面应用压印方式或颜色的油墨印制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制造厂名或代号及注册商标;

  ②电缆型号及规格;

  ③标准标号或认证标志;

  印字必须清晰、耐擦,印字间距不得超过1m。

  8.1.2在电缆内部或外部,允许制造厂设置其他标志的使用不得损害规定印字的明显性和清晰度。

  8.2包装标志

  每卷或每盘电缆上应附标签,标明如下内容:

  ①制造厂名称或代号;

  ②产品型号、规格;

  ③长度(m)及重量(kg);

  ④制造年月或生产批号;

  9包装、运输和贮存

  9.1包装

  9.1.1电缆应成卷或成盘交货,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本标准5.13.3规定的数值。电缆两端必须密封,成卷(盘)电缆应妥善包装。

  9.1.2成卷包装的电缆重量不得超过50kg。

  9.1.3成卷或成盘的电缆应卷绕整齐,妥善包装。电缆盘应符合JB/T8137的规定。电缆盘上应标明电缆盘正确的旋转方向。

  9.1.4每卷或每盘电缆上应附标签,表明8.2规定的标志内容。

  9.2运输和贮存

  电缆应能适应水、陆、空一切交通运输工具。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

  ①防止水分潮气侵入电缆;

  ②防止严重弯曲及其它机械损失;

  ③防止高温及在阳光下爆晒。